主题 : 电信诈骗怎么破? 阻截电信诈骗汇款
千山同一月 万户尽皆春 千江有水千江月 万里无云万里天
级别: 总版主

UID: 998
精华: 0
发帖: 605059
威望: 529688 点
无痕币: 0 WHB
贡献值: 0 点
在线时间: 62614(时)
注册时间: 2008-12-25
最后登录: 2024-05-20

0 电信诈骗怎么破? 阻截电信诈骗汇款

3月11日,两会上的民生热议点主要聚焦在破解电信诈骗、理财乱象、商家售假、医疗改革等方面,正在参加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们对此进行了热烈而广泛的讨论。一些宏观政策和有见地的建议成为会内外关注的民生热点。今日,本报对市民普遍关注的民生话题进行梳理,通过“微”读两会的形式给你呈现。

存单变保单怎么办?

消费维权亟须专门法规!

背景

理财机构“卷款”跑路、存款变保险、明知诈骗账户却仍难阻汇款……如今消费者的金融安全正在遭遇挑战。与此同时,金融服务质量应达到何种标准、服务费用如何收取,以及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自主选择权、求偿权等如何保障等问题,也成为金融消费供求双方争议的焦点。

现 状

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不明确

目前,“一行三会”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主要依据一些规范性文件,法律层级低,难以对侵害金融消费权益的行为给予有力威慑。虽然新消法明确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承担的部分义务,但不能满足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的特殊需求。如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消费者是否能受该法保护没有明确;对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缺乏可执行的具体标准等。

呼吁

起草制定

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指引

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行长杨子强建议,由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牵头,组织“三会”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部门起草制定统一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指引,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法”的立法目标、基本原则和重要内容通过保护指引的方式先确定下来,为“一行三会”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提供制度依据。

电信诈骗怎么破?

阻截电信诈骗汇款!

背景

近年来电话诈骗、网络诈骗等案件频发、花样翻新,受害人一旦汇出的钱,往往很难追回。公安部提供数据显示,2014年上半年电信诈骗涉案金额已突破百亿元。

现 状

工行堵截诈骗9848起

工行已于2013年底研发投产了外部欺诈风险信息系统,这是银行首次尝试与公安部刑事犯罪侦查局展开的大数据合作。截至1月末,公安部刑侦局及各省公安机关累计向工行提供电信诈骗账户近百万条,工行成功堵截电信诈骗9848起,为客户避免资金损失1.55亿元。

不过,出于成本考虑,这类系统并未在其他银行推广,受骗人在这家银行汇款受阻换一家银行汇款成功的情况时有发生。

声 音

用大数据防范电信诈骗

“银行是客户金融安全的最后一道安全屏障。”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建设银行原监事长谢渡扬表示,“银行业在大数据分析应用方面已具备相当的系统、机构和人才基础,可以利用数据挖掘和分析探索大数据防范电信诈骗汇款。”

呼吁

需更多金融机构参与进来

要想更大范围的降低受害人的资金损失,还需要更多的金融机构参与进来。

买到假货难获赔偿咋办?

经营者先行赔付!

背景

去年我国网上零售总额达2.79万亿元,较上一年增长49.7%,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占比突破10%。和网络购物快速发展相对应的,是假冒伪劣侵权等违法行为的存在,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消费权利。

声 音

推进网购平台首问负责制
昨日,本报报道全国政协委员、苏宁控股集团董事长张近东“推进网购平台首问负责制”的建议,他提出“电商平台售假平台先行赔付”。

回应

完善经营者先行赔付制

国家工商总局昨日有了回应,发布了《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见》,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导致合法权益受损时,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进行维权,经营者必须依法承担首问责任,不得推诿。

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杨红灿说,首问制度的核心点在于,消费环节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依据“谁销售商品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主动和解消费纠纷。如果有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故意拖延处理或者无理拒绝赔付,以及因撤场等情况导致消费者无法获得赔偿时,由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先行赔付。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进行赔偿先付后,可以依法或者依约定向有关销售者、服务者进行追偿。

如何敲碎

社会办医“玻璃门”?

背景

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指出“完善鼓励社会办医的政策措施”。代表委员认为,未来几年我国社会办医将驶入“快车道”,民资的涌入将扩大医疗资源供给、缓解看病难题,还会为医改带来新活力、新变局;同时,社会办医“玻璃门”仍未破除,还需进一步加强督查监管,让政策红利真正落地。

现 状

民资外资渴望挤进“医疗门”

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医疗领域的利好政策接连出台:重庆出台地方法规助推社会办医、山东取消医师第一执业地点书面同意和执业地点数量限制、浙江提出社会资本办医“负面清单”……政策利好让民资外资“痒痒欲动”。重庆宏仁医院院长陈健正在筹建第二家医院,他说:“政策红利让我们对民营医院的发展充满信心”。

热议

提升民营医院公信力是关键

“我国人口老龄化正在加快,仅靠公立医院很难满足群众快速释放的医疗需求。”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医科大附属儿童医院副院长李秋认为,海外和民间资本的进入,将增加医疗资源的供给,缓解看病难的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天圣制药董事长刘群认为,当前医改进入深水区,尽管中央和地方都在推进和探索,但总体上医改的方向和路径仍有争议,以药养医、药价不合理、医师价值未能体现、医患矛盾突出等顽疾依然存在。

一要帮二要管,代表委员们指出,一方面加大扶持力度,让政策红利真正落地,一方面还要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提升民营医院公信力。

限高杆变“杀手”咋破?

应制定技术标准

背景

“限高杆”作为道路交通辅助设施之一,然而,近年来,限高杆演变成“马路杀手”,引发的单方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现 状

“限高杆”设置存三大问题

昨日,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黄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限高杆”设置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限高杆的设置缺乏统一的设计、安装标准。其次,设置限高杆必须与禁令标志相配合。然而目前部分禁令标志设置并不合理。具体表现在:一是没有在设置限高杆的前方路口各个方向均设置明显的限高标志;二是没有在限高杆横杆上设置醒目规范的限高标志;三是因禁令标志与限高杆配合不到位,有些驾驶员看到限高标志后,认为虽有限高标志但并不一定会设置限高杆,侥幸闯关。最后是,一些限高杆限高高度也有差异,有的限高标志数据不精准,限高杆标高大于实际高度。

建议

“限高杆”应制定统一标准

今年,黄云提交了一份建议,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破解“限高杆”杀手:首先,制定限高杆设置的技术标准,重新修订《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增加限高杆设置的设计和施工规范,作为全国统一适用的规范。其次,明确由道路交通主管部门作为唯一的审批和主管部门,对限高杆的设置进行统一审批和把关。另外,要调整优化限高杆的设置方式。
Total 0.030961(s) query 3, Time now is:05-20 00:50, Gzip enabled 粤ICP备07514325号-1
Powered by PHPWind v7.3.2 Certificate Code © 2003-13 秋无痕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