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武汉出现了一种“克隆工作微信群”的新型网络诈骗手段。案件中,犯罪分子冒充企业董事长将企业财务人员拉入作案团伙新建的微信工作群,而后“董事长”以给客户转账为由指使企业财务人员进行汇款转账,财务人员按照指示汇款85万元后发现被骗。
“克隆工作微信群”这一诈骗手段新颖、设局巧妙、迷惑性强,极易使企业财务人员上当受骗。从作案手段上看,犯罪分子多为团伙作案,成员间分工明确,冒充员工进入企业微信工作群,掌握群内人员特别是领导、财务人员资料和言行习惯。在此基础上,建立虚假工作微信群,并冒充企业领导要求财务人员进群,其间可以讨论近期工作相关话题,给财务人员制造迷惑性,骗取其信任。最后,“董事长”微信指示财务人员将钱款转至指定账户内,进而达到诈骗目的。
警方提醒
1.企业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要做好个人信息保密工作,防止在互联网办理业务时透露信息;2.领导新建QQ群、微信群,拉财务人员入群需进行身份核实,如反问其公司地址、办公室房间号等;3.企业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规章管理制度,在银行汇款、转账等涉及钱财的业务,不要轻信网络交流信息,必须经过当面或电话核实,辨别真伪才能操作。财务人员绝对不能仅凭电子邮件、QQ或者微信聊天记录就进行汇款转账。